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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猫传编剧是谁?

来源:www.fanlv.net  时间:2023-08-11 02:04   点击:287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妖猫传编剧是谁?

王蕙玲

1. 妖猫传有两部。

2. +《妖猫传》是中国传统节目故事,由于它曾被多次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和音乐等多种形式,导致有些人会产生迷惑,无法确切找到妖猫传有几部这个问题的答案。

而按照现实的情况来看,《妖猫传》其实只有两部,分别是1958年李准执导的电影版《白狐》,以及2017年陈凯歌执导的电影版《妖猫传》,而其他的版本只是将妖猫的形象加以运用和替换,但故事情节内容却是大有不同的。

王蕙玲编剧

《妖猫传》是由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角川公司、二十一世纪盛凯影业、英皇影业有限公司出品的古装电影,由陈凯歌执导,王蕙玲编剧,黄轩、染谷将太、张雨绮、秦昊、阿部宽、张榕容、刘昊然、欧豪、张天爱等主演。

妖猫传编剧是陈舒。

根据电影《妖猫传》的官方制作人员名单,我们可以看到编剧是陈舒。

陈舒是一位中国著名编剧,作品包括《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择天记》等,他的编剧作品具有高水平和广泛影响力。

在《妖猫传》这部电影中,他通过巧妙的叙事和对细节的关注赢得了观众的好评,为这部电影的成功创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妖猫传》演员表

演员表

角色 演员 配音

白居易 黄轩 ----

海僧 染谷将太 ----

三、妖猫传被指抄袭是真的吗 抄袭了哪部作品是诬告吗

嗯,妖猫传的传说其实是日本的,1954年日本就用妖猫的传说拍出了《怪猫冈琦骚动》,复仇的方式是差不多的,应该算不上抄袭吧,你只要去看up主《老电影故事》就能得出自己的结论了

四、电影《妖猫传》是否真的存在抄袭?

因认为电影《妖猫传》存在抄袭,编剧史先生将著名导演陈凯歌及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300万元,并在媒体公开道歉及在电影《猫妖传》(含海外版)为其署名。4月18日上午,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编剧史先生诉称,2016年5月,电影《又遇白居易》筹备时通过苏先生邀请陈凯歌做艺术指导,随后,他通过微信将电影剧本转发到陈凯歌。但陈凯歌拒绝接受此项工作。

“2017年7月底,陈凯歌导演的电影《妖猫传》宣传片,该片的场景、人物、时间、地点与我的剧本一模一样,我的剧本被《妖猫传》侵权抄袭和改编。”史先生说。

陈凯歌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其代理律师表示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陈凯歌并不认识史先生,也没接触过这个剧本,说抄袭就是空穴来风。电影《妖猫传》与《又遇白居易》剧本内容根本不相似,电影《妖猫传》系片方根据日本作家梦枕貘的原著小说《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合法改编摄制而成,且原告诉称的相似点内容:佛教大师的人物设置、浪潮、船 石桥等,均不是作品的‘独创表达’,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特定场景、公有素材类元素,任何人在任何作品中都可以使用该等元素。”

此外,该代理律师还称,电影《妖猫传》是片方及全体摄制组成员辛勤耕耘、呕心沥血之作,从依法获得原著小说授权,到完成剧本创作,再到摄制电影片、宣传、发行全过程,凝结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智慧和付出,市场表现优异,行业关注度高。故此,恳请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被告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则认为,原告作为本案适格诉讼主体身份存在重大瑕疵。其认为,原告称自己是《又遇白居易》剧本的著作权人,提交了《作品登记证书》,但该证据不能证明原告为《又遇白居易》剧本的著作权人。

在举证质证环节,原告向法庭提供了剧本《又遇白居易》和影片《妖猫传》场景及电影镜头对比说明。被告代理律师则表示,不认可该项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该项证据的证明目的。该代理律师通过现场对两部作品截图画面内容比较称,显示电影《妖猫传》与《又遇白居易》剧本内容并不存在实质性相似,原告指称相似的部分大多属于思想,唯一可能构成相似的所谓“白居易”“佛教大师”等的人物设置,也均属于公有素材,不可能为原告个人所垄断,被告同样有权使用。

五、有没有人知道少年四大名捕的编剧是谁???

监制 林志华 林清

导演:林玉 梅小青

副导演:朱文桦

语言:粤语 国语

编审 李绮华、叶世康 .林志华

编导 朱迎 古伐 张小誉 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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