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年多之前进入文娱行业,合作过共事过的所有导演、制片都跟我说过两句话“戏比天大”,“你知道片场烧钱有多快么?你直接把钞票堆成山,浇上汽油,点火,就有这么快。”
每次开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明星)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短时间休息之后继续工作十几个小时,是常规操作,每一分钟都是大笔大笔的钱。
此时的他们,根本没功夫去想你死活的问题,不是草菅人命,而是忙得根本不会想到人命。
2.收视率和节目效果的恶性竞争,大家都非常没有下限,导演组因为自身的局限性,往往会忽略各方面的风险控制。
我曾以嘉宾身份参加过一个非常火的网综,除了导演组的两个大BOSS是85后以外,其它人全员90后,那期节目大概是追求收视率导致疯魔了,拼命往下半身猎奇方向走。我一个做文娱公关的,本来计划是讲艺人团队的公关套路,结果我自己被套路了,逼着去讲艺人性丑闻黄段子,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当时的自己令人作呕,之后我施加压力让节目组把属于我的那部分全部剪掉了;而另一个科普大V更惨,被忽悠着讲自己的当年策划轮奸异性好友的故事,导致臭名远扬。
最后,节目令(da)人(kuai)惋(ren)惜(xin)地被广电部门勒令整改,强行下架。
因为年轻,缺乏政策敏感度,所以会犯这种错,其实当时我提醒过他们,广电绝对过不了——但是他们都没理我。
同理,对于经常玩极限运动的老司机而言,运动过烈可能导致心脏骤停、休克这类致死风险是一早会被纳入考量的。所以现场一定要有急救医护人员、除颤器、肾上腺素。为了保证参与人员的安全,必须实时监控运动者的心率,确保每个参与人员的心率不要超过自己的极限心率(极限心率的计算方式是220-运动者的年龄,如高以翔35岁,他的极限心率应为220-35=185,如果超过这个心率,可视作有较大生命危险),监控心率一般用可穿戴设备可以实现,比如运动手环。
虽然可穿戴设备的实时监控分析不一定完全准确,但总比没有强得多。
可你若说节目组完全不知道应该做这方面的安全准备,也不太可能。毕竟参与这个综艺节目的专业运动员那么多,总会有告诉他们的。我只能说,他们完全不加准备,只能是出于傲慢和不负责任。
其实浙江台也不是第一次综艺节目搞死人了,五年前释小龙助理曾经在浙江台的综艺节目中溺水淹死。只不过因为死的不是明星,没闹大,被压下去了,于是安全问题依旧没有得到重视。
3.如果高以翔没出事,舆论风向会如何?
抱歉,恶意揣测一下,如果高以翔突然躺下,告诉大家,抱歉,我很累,晕,动不了。然后拒绝继续完成活动项目,被抬上救护车,最后检查出来就是运动劳累,什么健康问题都没有——他会被网民活活喷死。
“陈伟霆屁股都抽筋了,钟楚曦一个女孩子都累得吃速效救心丸了,他们有没有说不录了?就你直接往地下一躺叫别人把你抬上车,哎呦呦好大牌。”
“谁工作不累?那些追你们的运动员警察难道不是人?他们工作的时候能不能突然往地下一躺叫别人抬回房?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呵呵,如果我能拿他一半的片酬,我绝对能坚持跑下去。”
“9494,给我嫩多钱,我愿意跑到口吐白沫。"
“就是,如果我拿这么多钱,我才不好意思不跑,直接往地下一躺,钱照拿,爱岗敬业好伐,钱不是这么赚的好伐。”
“弯弯就是XXXXX,建议封杀!内地能吃苦的小生小花那么多,我家XXX当时都XXXXX了还坚持XXXX,这才是爱豆应有的职业精神,耍大牌的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4.如果不是高以翔粉丝团也有一定相关,黄景瑜早就被活活喷死了。
是的,爱豆出了事情,粉丝的键盘战斗力和战斗欲望都会瞬间飙升到MAX。
以娱乐媒体爆出来的信息为准,这档节目本来高以翔并不很感兴趣,是粉丝投票建议高以翔接下这个通告(高以翔喜欢户外运动,而粉丝希望看到高以翔的综艺节目),外加黄景瑜以朋友身份介绍,高以翔才接下这档名为《阎王索命》的大逃杀真人秀,而且片酬(相对而言)并不高,每场大概十五万RMB。
不过这依旧是黄景瑜的一个隐患,以后出了任何事情,黑粉都会拿“害死高以翔”来说事儿。
当然,明眼人会知道,这个事情,其实黄景瑜没有责任。毕竟介绍工作的时候根本不可能预测到这个,而节目的安全性也不是由黄景瑜负责的。
问题是,如果我一定要找个理由黑你,我管你这么多?
如果我推卸责任,一定要找个人背黑锅,那我还管你那么多?
你把人害死了,这个罪名够不够大?
甚至可以进一步阴谋论,把剧情按照甄嬛传琅琊榜的逻辑重新编排,就说你蓄意的,设计好的,原因是XXXXX。
而黄景瑜多久能走出心理阴影还不好说,“创伤应激后遗症”了解一下,“幸存者综合症”了解一下。
不单单是黄景瑜,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可能患上各种心理疾病,事发时侯离高以翔越近的,在这个节目里追击过高以翔的,出现心理问题的概率越高。
还有那些投票建议高以翔接这档节目的粉丝,尤其是大粉和粉头。
希望浙江台稍微做个人,至少为这批人准备一个心理方面的救助方案。心理治疗费用死贵医保还不给报,明星有这个条件,并不代表其它素人也有这个条件。
不过我估计,浙江卫视不会管他们这么多的……
5.个人认为,浙江卫视出问题那么频繁,你光让每次出问题的导演组项目组负责已经远远不够了。模式、风气都是自上而下的,应该向这个节目更高层级的领导追究责任。
6.两岸关系本来就复杂,一个跟内地保持良好关系的台湾明星,参加内地综艺活动,被当成工具人活活虐死,接下来的问题可能会很严重。牵涉到政治和情绪,对两岸的关系也会有影响,很可能中央会震怒追责。
可能有人会杠“区区一个明星,哪里就能影响XXXX”,一个明星往往不可能有挑拨两岸关系的能量,但是舆论最恐怖的地方在于它能引爆群体反应。高以翔虽然不算很大牌,但在两岸都有很高的知名度,运动员背景,负面新闻极少,整体形象健康帅气——这样的艺人运动猝死,给大家造成的震撼是极大的。
打个比方,如果一个艺人经常被爆出恶性负面,比如家暴,然后在这个节目中猝死。那么网民会开玩笑说,老天有眼,浙江卫视为民除害;如果是一个经常被爆出不健康生活方式(抽烟喝酒约炮)的艺人猝死,公众关注的重点会不由自主地转向抽烟喝酒纵欲的危害。
但是一个形象清新健康的壮年男子,在一个鬼打鬼闹的综艺节目里,被虐得心脏骤停,得不到有效急救而猝死,大家的第一反应是,我的妈,这是杀人。
而内地的电视台,基本上都是政府官方的下属机构,受当地广电部门的直接管辖。
浙江卫视可是省台,他们的台长,往往是宣传口的(副)部长,兼党委书记职位。
多的我不说了……
这个问题往小了说,是电视台玩忽职守造成的意外致死案件。可往大了说,就是内地当局对台湾的草菅人命。
我觉得,港台很多人会选择,往大了说……
尤其是现在这个非常特殊的时刻。
7.我了解了一下当时的基本情况——高以翔倒地,黄景瑜呼救之后,节目组(为了节目效果?)拖了十五分钟左右才开始急救,没有电除颤,没有肾上腺素,甚至一开始就没打算监控参与极限运动的选手嘉宾们的心率,让职业运动员/特警去追击普通艺人,在明知道多位选手/嘉宾出现呕吐/臀部抽筋/腿部抽筋/需要吸氧/需要吃速效救心丸的时候,还不知收敛,甚至拿这个当噱头宣传炒作。
很多明星坚持健身,拥有很好的体能。但隔行如隔山,他们是远远不能跟职业运动员/特警相提并论的。
这不是意外致死。
这是杀人。
甚至,节目组一开始就拿这个当宣传卖点。
如果这个事件被改编成电影,名字甚至可以叫《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