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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自媒体不好做了,有没有更好的兼职

来源:www.fanlv.net  时间:2023-08-30 18:40   点击:7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国内自媒体不好做了,有没有更好的兼职

那个行业竞争都激烈,所谓更好就是付出更少的劳动,获得更多的钱,这样的工作很难找到。

二、自媒体时代,用户到底想看什么样内容

今天凯哥从传播学的角度讲一下,什么样的内容才能更加有效的抓住读者,吸引读者眼球。

大众用户所乐于接受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3个层次:奇观、以自我为参照物、情绪投入。

奇观。奇观讲通俗点,就是看热闹。奇观的内容特点在于稀有,并且也是观众代入感最低的一种内容形式。观众不会把自己真地带入到这件事情中去。就像路边有人吵架,多数人会围观,但极少数人会自己参与到吵架中去,如果到自己也参与进去,就发展到了以自我为参照物和情绪投入阶段。

奇观类型内容,起标题和封面就非常重要,要突出事物内容的独特性和奇异性,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奇观的挖掘难度也在不断增加。好比围观车祸冲突的越来越少,因此需要跟第二、三级的层次相结合。

以自我为参照物,很好理解,也是凯哥日记本中关于打造爆文的重点方法。此外公众号里还介绍了许多关于内容创作的方向问题。把握群众的同理心非常重要。当内容与受众高度契合,有相关经历的人群会以自我为参照物,对比内容中出现的情况。比如一站到底节目,就利用了观众的这种参与心理,想要在这个层次中获得流量,就要拿捏好大众的共同认知。

情绪投入,内容发展的最后阶段就是观众的情绪投入。许多成功的IP和系列内容,都以这样的线路发展。比如papi酱大家最开始是觉得她的这种吐槽方式很新奇,逐渐就会在吐槽内容上与自己对比,后来就聚集起大量粉丝。即使papi酱的内容没有了之前的新鲜感,或者出现了负面的消息,粉丝们也会主动站出来维护。

三、2017年难道不是自媒体的时代吗

其实,不难看出,现在做自媒体市场已经分好蛋糕了。就比日今日头条,个人认为,头条最初都没有想到他会发展成今天这个局面,今日头条最初的形态就是转载各大媒体的新闻,才火爆起来的。反观现在,今日头条已经成了搞笑图,车评的聚集地,与最初形态完全是两个概念!再看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的作用微乎其微,朋友圈才是最深影响力。因此,自媒体时代早已来临,并且已经成熟发展!

四、西方媒体如何定义“恐怖袭击”?

“恐怖袭击是极端分子人为制造的针对但不仅限于平民及民用设施的不符合国际道义的攻击方式”

恐怖袭击是难以定义的概念。即使在美国范围内,国防部、联邦调查局和国务院使用的定义也不同。而在美国外,联合国和不同的国家也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来定义了恐怖袭击。

和其他主义相比,西方的恐怖主义看起来语焉不详、定义含混,其实这是假象。在西方政治家心目中,这个概念一直有着精确的标准,并不随便乱用。虽说任何引发公众恐慌的暴力事件都可称之为恐怖事件,但只有某一类带有明确政治意识形态的事件,才被承认是恐怖主义行径,范围很窄。

【在西方眼里,真正的恐怖主义,就是带有颠覆当前全球秩序这一明确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暴力行为,由于全球秩序是由西方所确立并主导的,因此颠覆这一秩序也就是挑战西方领导地位。】

在西方媒体哪里,恐怖主义的内部定义其实是颠覆主义或造反主义,而全球反恐的背后意识形态其实是秩序主义或镇压主义。

  在港媒上看到一篇文章或可解答这个问题:

以报道公正、不偏不倚自居的英国广播公司(BBC),专门针对类似“恐怖分子”(terrorist)和“恐怖主义”(terrorism)术语的使用做过专门解释:

“关于怎样才是‘恐怖分子’或‘恐怖行动’,并没有共识。

  对于这个词的使用往往包含价值判断。”

“因此,我们在引用别人所说的话时,不应该更换‘恐怖分子’这个词,但我们自己应该避免使用这个词。”

“这不意味着我们要避免传达现实或是某一行为的恐怖实质,但是,我们应该考虑我们的措辞将如何影响我们做客观新闻的声誉。

  ”

也就是说,BBC的记者不会在看到类似的袭击后,发稿直接说“恐怖分子干了什么滔天罪行”,而是描述发生了什么,并避免主动对作案人员定性。“因为‘恐怖分子’这个词本身就会成为理解的一种障碍,而非帮助。”BBC的新闻报道手册上写道,“我们应通过描述发生了什么,向观众传递该举动的全部后果。

  ”

BBC因此也准备了一个词汇表,供记者们在报道此类案件时使用: 爆炸者(bomber),袭击者(attacker),枪手(gunman),绑匪(kidnapper),叛乱者(insurgent),武装分子(militant)。“应当使用具体描述肇事者的词语。

  ”《编辑指南》中说。

这份编辑指南,不仅是BBC记者的学习材料,也被放在“BBC新闻学院”(BBC College of Journalism)网站上,供全球媒体人参考。

检索一下BBC对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的报道——咦,也有引号:《奥巴马谴责“恐怖主义行为”》(Boston bombings: Obama condemns ‘act of terrorism’ )。

  文中用了个不痛不痒的说法“波士顿袭击案”。

倒不是所有英语媒体或西方媒体都像《纽约时报》和BBC一样“矫情”。英国的《金融时报》、《经济学人》,美国的《时代》周刊等都直截了当地写上了恐怖袭击。

而《纽约时报》自己在报道去年底的俄罗斯伏尔加格勒爆炸案时,也在报道第一句就不加引号地写下“恐怖袭击”,不过并非是在第一时间的稿件中,而是在随后补充的深度报道里。

  

要让《纽约时报》放心大胆使用“恐怖分子”一词来报道某事,必须满足两种条件中的一种:有组织宣布对袭击事件负责,而该组织已经被官方定性为恐怖组织;要么是它信任的官方机构定性。否则这个词在文章中只能出自别人之口——也就是加上引号。

至于引号争议是不是小题大做?每个人可能有自己的判断。

  对全球媒体的读者来说,做出判断最有用的可能是两种态度:一种是“多讲道理,少挟愤怒”,另一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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