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暨南大学编导专业水平如何?
文化课导演的话要求语文不低于90 英语不低于80 总分达到省艺术线(二本分数线的百分之六十五,差不多350多的样子就可以了)
暨南大学的这个专业很好,艺术学院的院长是张铁林,每年全国只招大概15个,精而强,本科导师制,华侨第一学府,211重点工程
相当的难考,招的人比较少,而且考试内容不同于一般的艺术院校,对考生个人的综合素质,反应能力,各方面比较全面,每个进入复试的考生都是张铁林院长亲自面试的,祝你好运落!
二、暨南大学广播电视编导录取规则?
文化课导演的话要求语文不低于90 英语不低于80 总分达到省艺术线(二本分数线的百分之六十五,差不多350多的样子就可以了) 暨南大学的这个专业很好,艺术学院的院长是张铁林,每年全国只招大概15个,精而强,本科导师制,华侨第一学府,211重点工程 相当的难考,招的人比较少,而且考试内容不同于一般的艺术院校,对考生个人的综合素质,反应能力,各方面比较全面,每个进入复试的考生都是张铁林院长亲自面试的,祝你好运落!
三、暨南大学编导录取分数线?
405分
2021年,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非军检本科院校)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47分,体育术科195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25分,美术术科200分。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325分,音乐术科185分。舞蹈类:文化科总分260分,舞蹈术科178分。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405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93分。书法类:文化科总分325分,书法术科205分。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260分。专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体育类:文化科总分210分,体育术科185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95分,美术术科150分。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190分,音乐术科150分。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70分,舞蹈术科150分。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31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50分。书法类:文化科总分195分,书法术科150分。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160分。本科院校订单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人才(教师专项计划)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47分,体育术科195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25分,美术术科200分。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25分,音乐术科185分。
四、暨南大学2022招生简章?
暨南大学招生简章一般在当年度高考前后公布,所以暨大2022年招生简章还没公布,无法查看。
五、辽宁大学2021编导招生简章?
辽宁大学自然情况
(一)高校全称:辽宁大学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沈阳蒲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办学专业:法学、哲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国际政治、朝鲜语、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历史学、考古学、档案学、会计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工商管理(新华国际商学院)、市场营销(新华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新华国际商学院)、金融学(亚澳商学院)、会计学(亚澳商学院)、国际商务(亚澳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沈阳崇山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办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工程力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制药工程。
辽阳武圣校区(辽宁省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办学专业:英语、日语、俄语、翻译、商务英语。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5.9万平方米(约合2187.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平方米;生师比18.9;专任教师1503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8.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069.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376.6元;图书307.8万册,生均图书95.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一)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
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我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5%。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二)语种限制相关说明:
1.只招英语语种的专业:
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亚澳商学院各专业)为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慎报。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4.零起点教学的外语类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朝鲜语。
(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在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相应省份相关部门2019年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10101
哲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哲学
4800
2
020101
经济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980
3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4
020103T
国民经济管理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5
0201
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980
6
020201K
财政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7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980
8
020301H
金融学
4年
3-10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亚澳商学院一、二年级33000元/年,三、四年级38000元/年
9
020303
保险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10
0203
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980
11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980
12
030101K
法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法学
5520
13
030202
国际政治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法学
4800
1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年
3-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5520
15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年
3-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16
050201
英语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5980
17
050202
俄语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5200
18
050203
德语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5200
19
050204
法语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5200
20
050207
日语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5200
21
050209
朝鲜语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5200
22
050261
翻译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5200
23
050262
商务英语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5200
24
050301
新闻学
4年
3-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25
050303
广告学
4年
3-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26
050305
编辑出版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27
060101
历史学
4年
3-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历史学
4800
28
060103
考古学
4年
3-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历史学
4800
29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理学
5200
30
070201
物理学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理学
5200
31
070202
应用物理学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理学
5200
32
0702
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理学
5200
33
070301
化学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理学
5200
34
070302
应用化学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理学
5200
35
0703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理学
5200
36
071002
生物技术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理学
5980
37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980
38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200
39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980
40
080703
通信工程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200
41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200
42
0807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200
43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980
44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980
45
0809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980
46
081302
制药工程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200
47
082502
环境工程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200
48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200
49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年
3-7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5200
50
120103
工程管理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管理学
5200
51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980
52
120201H
工商管理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新华国际商学院50000元/年
53
120202
市场营销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54
120202H
市场营销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新华国际商学院50000元/年
55
1202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980
56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980
57
120203H
会计学
4年
3-10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亚澳商学院一、二年级33000元/年,三、四年级38000元/年
58
120203H
会计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新华国际商学院50000元/年
59
120205H
国际商务
4年
3-10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亚澳商学院一、二年级33000元/年,三、四年级38000元/年
60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61
120402
行政管理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62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63
120502
档案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64
130201
音乐表演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65
130205
舞蹈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66
130301
表演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67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68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69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1500
70
130501
艺术设计学
4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71
030504T
马克思主义理论
4年
3-7年
文史
仅历史
法学
4800
72
071003
生物信息学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200
73
080102
工程力学
4年
3-7年
理工
仅物理
工学
5200
注:学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按每学年1000—1200元收取。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多项目奖助学金、多种类勤工助学、多方位困难补助及政策性学费减免为辅的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000元/学期、二等500元/学期、三等260元/学期、单项100元/学期;社会奖学金若干项。
3.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社会助学金若干项。
4.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学校根据勤工助学岗位及专业需求进行安排。
5.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临时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困难补助。
6.学费减免:根据国家、省资助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对孤儿大学生实行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减免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政策。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程序,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和评比结果公开、公正,广泛接受师生监督。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按招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批次执行)。
(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且成绩符合要求者,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
(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亚澳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达到外方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一)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区要求执行。
2.在提档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高水平运动队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规定);分专业录取时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录取。
3.艺术类本科专业进档考生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
4.普通类本科专业进档考生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5.普通类进档考生中,报考同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并列时,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学(不包括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哲学、法学门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学、工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且外语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70%。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慎报。
7.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政策执行。
8.我校部分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包括: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上述对应大类具体情况详见“专业设置说明”。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定向招生的学生不参加分流)。
六、上海大学编导专业招生简章2020?
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时间:
表演 报名1月14日-2月16日 确认2月1日-2月16日
戏剧影视导演 报名1月14-2月16日 确认2月1日-2月16日
影视摄影与制作 报名1月14-2月14日 确认2月20日-2月28日
初试时间:
表演 2月17日-2月21日
戏剧影视导演 2月17日-2月21日
影视摄影与制作 3月6日
七、武汉大学编导2020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修订)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通过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学生。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要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aoff.whu.edu.cn)、武汉大学主页(www.whu.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三条 普通高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考)、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或选拔。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按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方式、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方式),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学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予以录取,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录取。根据各省平行志愿模拟投档情况,我校分省增加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原计划的5%,增量计划中因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造成计划无法完成时,增量计划收回。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提供。
第十六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方式),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该批次该类型该省尚有空额的专业。
第十七条 录取时,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除不做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考生外,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实行同分取齐,即适当调整该省的分专业计划,将处于竞争关系的同分考生都录取到竞争专业。进一步尊重考生专业意愿,若考生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招生计划填满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需不相同)且志愿合理,则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否则,服从调剂的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所有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时以同分取齐为原则,满足处于竞争关系考生的专业志愿。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外语语言文学类专业除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在提前批次招生,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指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限招应届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高考总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一本线。
第二十三条 民族班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按国家有关规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等入学前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新生入学后需要修改相关信息的,按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可根据其高考成绩以及在中学阶段的表现参加武汉大学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评奖办法按照《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
第三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以及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中通过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武汉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按照《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我校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aoff.whu.edu.cn,咨询电话:027-68754231,wdzsb@whu.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68753835。
第七章 违规行为处理
第三十四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违反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失职渎职、破坏招生秩序的学校二级单位,学校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理;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简章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八、暨南大学2021影视剧文学招生简章?
培养具备影视剧作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故事创意、剧本创作写作能力,以及影视、网络新媒体等策划能力,能够胜任影视文化传播等相关领域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艺术概论、电影概论、中国电影史、外国电影史、视听语言、专业技巧类课程(电影编剧、电视剧编剧、短片编剧、影视文学改编)、专业创作类课程(编剧创作实践)。选修:动画、中国书画鉴赏、音乐等艺术门类课程。
九、暨南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正式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通过英语CET-4级或达到同等水准,已修读8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详见招生目录相关专业要求。
十、2021湖南师范大学编导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播音主持编导专业招生简章一、专业简介
1.播音与主持艺术
该专业2000年开始招生,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第一个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主要开设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音、播音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语言学概论、新闻学、传播学概论等课程。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2.广播电视编导
该专业2008年开始招生。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创作型人才。
主要开设广播电视传播概论、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栏目与频道策划、影像语言、电视画面编辑、非线性编辑制作技术、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写作、现场报道、中外电视比较、纪录片创作、DV创作训练、文化传播、文艺理论、艺术学概论系列、电视节目导播、广播文艺节目编导、广播剧、电视晚会编导、广播电视音乐节目编导等课程。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省份及计划
我校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拟在湖南、河南、江苏、山西、安徽等省份招生。校考省份拟定计划见下表,湖南等承认省统考成绩省份招生计划另行公布,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2018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校考省份拟定计划表
三、校考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注: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如有变化,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为准,请及时关注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消息。注明网报的请登陆该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网站报名。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若包含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须相对应的统考合格。
2. 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等承认省统考成绩省份的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统考;我校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校考。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各省专业统考内容见该省公开发布的考试大纲。
(三)校考专业考试内容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内容为: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指定稿件播报或朗诵;即兴评述。面试在考生所在省份指定的考点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面试。
面试时全程录音录像,组织专家予以复评。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笔试分为上、下半场,上半场时长90分钟,内容为综合知识及命题编故事;下半场时长120分钟,内容为影视作品分析。上半场与下半场之间休息15分钟。
五、校考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省外专业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至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并作为录取依据。请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2. 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校考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3.湖南省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统考,我校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4. 其他承认省统考成绩省份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统考,我校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并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5. 其他承认省统考成绩省份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编导类统考,我校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并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
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222
新闻与传播学院:0731-88872783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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