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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最职业的记者

来源:www.fanlv.net  时间:2023-04-02 00:11   点击:99  编辑:admin   手机版

新闻是一种职业。但并不是说,从事了新闻采访工作、干上了记者行当的人,都是职业记者。从专业的角度来讲,那些有理想、有追求、有勇气、讲正义、能突破、善于完成特殊采访任务的记者,才是真正的职业记者。他们常常要做的事情就是挖掘真相、服务公众,反映在报道样态上,就是调查报道。所以说,职业记者与调查报道是分不开的。

“做最职业的记者”、“让每个人都成为调查报道的好手”,这是中国青年报多年来对记者培养的最高理想和追求。在此基础上,中国青年报生产了大量有影响的调查报道。从新闻实践出发,通过分析一些调查报道的生产过程,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一名职业记者,在调查报道的采写上必须把握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对复杂信息做去伪存真的辨析

一般来说,记者做调查报道的线索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编辑部或者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二是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发现的线索;三是靠自己观察发现的线索,比如英国一家报纸一位女记者有关贩卖人口的调查报道,就是她观察到一个街区那些长相熟悉的妓女换了面孔,引起她的注意而追查出来的。但不管通过什么途径获得的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职业记者采访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复杂信息做去伪存真的辨析。

2009年3月2日,中国青年报刊发了驻吉林记者彭冰采写的调查报道――《六教授联名投诉一工程院院士“抄袭剽窃”》。报道引起社会公众、知识界的广泛关注,中国工程院不得不出面回应。它成为这个以调查报道体现自己核心价值观的媒体在2009年开年最有影响的调查报道。

线索来自一份举报信。但在记者接到的举报信上,被举报院士的“罪名”不只抄袭剽窃一项,还有“利用职权,抢占同事科研成果;夸大成绩,虚报工程技术项目;申报院士造假;在科研所内拉帮结派、党同伐异……”

院士如此,这是“天大的新闻”。但真的是这样吗?举报信有6个人署名,作者却只有1个人,他能完全代替其他5个人的意见吗?彭冰兴奋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进行全面地核实和辨析。

如彭冰所虑,她发现因为年代久远,有些事当事人对既往历史记忆不一;有些所涉当事人已经离世。进一步调查发现,还有一些所谓的“受害者”,因种种原因,不愿意接受采访。这就是说,除抄袭剽窃外,其他很多问题难以查清。

通过对多样的和不确定的消息进行整合,她舍弃了那些缺乏有力佐证的内容,舍弃了在证据上互相矛盾的内容,集中调查了“抄袭剽窃”问题。在历经2个月、采访近40人之后,完成了这篇调查报道。

媒体和记者渴望有价值的、独家的信息源,因为它是引起轰动、记者成名、媒体被捧的基础。在媒体竞争越来越白热化的今天,拥有有价值的、独家的信息源,就意味着在竞争中比别人早“跑”了一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为了轰动效应而不对信息进行辨别分析,结果可能是适得其反,反而会给调查记者、刊发媒体带来不可估量的麻烦,比如说媒体道歉、新闻官司、赔偿钱物等等。这也是一个职业记者调查之前应该想到的。

再以《六教授联名投诉一工程院院士“抄袭剽窃”》一文为例。其实,要报道一个工程院院士的任何问题,本身就有不小的压力和风险。如果记者对线索和信息没有进行很好的辨析,或者为了追求新闻的“轰动效应”,“全面”报道举报信中所说的学风作风以及腐败问题的话,肯定会给记者带来很大的麻烦,必吃新闻官司无疑。

事实是,彭冰的调查报道让这位“问题院士”无话可说,更不用说新闻官司了。因为记者不仅对信息进行了反复的去伪存真的核实和辨析,把握住了调查的核心内容,而且逐一核实了举报信提到的抄袭剽窃内容,最后写入报道中的内容,比举报信提到的抄袭剽窃内容少了三分之一。

给信息源一个说话的理由

调查报道的风险,对于信息源来说也是客观存在的。记者要揭露事实的真相,而被揭露者往往会竭力阻挠,不惜对信息源进行打击报复。能不能与信息源建立彼此间的信任关系,往往决定了记者能不能拿到核心的内容,甚至决定了调查报道的走向和成败。

中国青年报2008年4月22日刊发的《安徽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也在媒体之间引发了一些思考。媒体思考的主要原因是,中国青年报并不是最早接触死者家属的媒体,但却是最早报道此事的媒体。其中重要环节就在于,中国青年报参与调查的记者取得了死者家属的信任,进而了解到了关键的证据。

事实上,最早介入此事的是南方一家有影响的都市媒体。它派出的记者在当地待了十几天,因为双方互不信任,不欢而散。求助媒体不成,上访无果,又受到当地官方的威胁恐吓,死者的妻儿、女婿等基本绝望,已经准备和当事人和解了。就在这时,死者女婿的哥哥瞒着死者家属向中国青年报举报了此事,报社派驻江苏记者李润文前去调查。

李润文在第一天的调查中首先碰到的仍然是信任问题。但他经举报人提醒,采访时带了一份4月1日的中国青年报,上面有不久前他采写的调查报道《安徽界首、颖上法院院长行贿事实曝光“乌纱帽”照戴》的报道,这篇报道涉及的同样是阜阳的人和事。

尽管有死者女婿的哥哥作为举报人在中间协调,但死者的家属对媒体已经不信任了,面对记者的采访,他们什么都不愿意谈。李润文拿出报纸给他们看,给他们介绍他曾做过的报道,给他们介绍中国青年报,他们将信将疑。

第二天,李润文继续拿着报纸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他们开始说话了,但还是顾虑重重,隐瞒了不少内容,而且问到紧要处就不说了。他们也提供了一点材料,但都是复印件,没有原件。第三天,李润文还在不断地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他们终于解除了思想顾虑,主动说出了事件的真正原因和经过,并拿来了材料的原件。

《安徽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报道刊发后,死者家属一家非常高兴,再有记者采访,一定要问李润文,能不能接受采访,值得不值得信任。相关事件进展只要有消息,也一定第一时间通知李润文。

报道刊发后,也引起了上面提到的那家都市报内部的公开讨论,他们先得到线索,为什么是中国青年报先发出来,问题出在了哪里?他们的记者力辩没有看到相关证据的原件,说李润文的报道内容是捏造的,并质疑他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水准。李润文写了自己的采访经过,并把证据拍成照片发给了那家都市报的负责人,被公布在了他们的论坛上,那位记者才不说话了,后来托人向李润文道歉。

在采访中,由于信息源不知道记者是否专业、负责或者公正,担心接受采访会危及他们的工作、人际关系甚至人身安全,他们经常会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导致调查陷入困境而难以进行下去。为了让调查采访进行下去,记者需要“给信息源一个说话的理由”。

一般来说,人在最高兴和最痛苦的时候有倾诉的需求,他们需要和别人分享快乐,或者需要别人的帮忙,这就是为什么在大多数调查中第一个接受采访的往往是受害者的原因。但也有行不通的时候,就是没有信任感的时候。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想到另外一个让信息源说话的“理由”,那就是安全,让他相信这样是安全的,从而达到彼此信任的目的。

《安徽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采访中,记者拿着刊发了曾经写过的另一篇调查报道的报纸给死者家属看的做法,就是取得信息源信任的一个简单但又显示诚意的行动。而记者的诚意,恰恰是可能取得信息源信任的最宝贵的东西。

坚守暗访的法律底线

暗访是一种“非正常”的采访手段。但在目前,这种采访手段被国内的职业记者越来越多地用在调查报道中。这一方面是由于有些调查采访难度确实很大,用公开的采访手段难以了解到真实的信息、事情的真相。另一方面是舆论环境紧张,记者担心报道被“公关”掉而选择的做法,而且,这类暗访有越来越多之势。

到底该不该暗访?该怎样规范它?在学术界和新闻界,这是一个被广泛争议的问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但在新闻实践中,在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新闻法律规范记者的采访行为的现实条件下,就是最职业的记者,采用暗访手段做调查报道的时候,也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坚持自己的采访行为不触犯法律法规。

2009年4月3日,中国青年报刊发了的《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调查》,就是驻福建记者陈强经过一个星期的暗访采写的。报道独家披露了贵州习水县部分公职人员嫖宿幼女的不法行为,引起全国舆论对这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关注,并直接促成了案件的提级审理。

报道的线索是由驻贵州记者雷成得到的,其最初3天的调查采访收获不大,报料称当地老师组织学生卖淫的线人也不露面。在此情况下,编辑部接受了陈强的建议,派他前去暗访调查。

陈强是装成嫖客进行暗访的,当地人几次给他介绍“学生妹”,他了解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后,总是找借口推托或溜掉。加上在当地经商的福建老乡的帮忙,他终于找到了受害学生的家长,并说服他们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可以说,《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调查》这篇报道运用的采访手段主要是暗访。

不过,报道刊发后他对采访过程有些“后怕”。因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嫖宿幼女罪不仅仅是指花钱和未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与卖淫幼女结识、谈价、支付、发生手淫、等与此有关行为的整体过程中的任一环节,都可被视为嫖宿,只是在认定嫖宿的既遂还是预备、未遂、中止形态上有所不同。这个法律规定,陈强在暗访时并不知道。好在他与3个貌似幼女的女孩只是见了面就走,没有进一步的接触。

这篇报道的采访过程清楚地告诉我们,职业记者在用暗访调查时,最大的风险就是法律风险。所以,记者采访前,一定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了解,才能有效防范采访可能碰到的法律风险,这是暗访的底线。

学术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参考国内外新闻工作者的行业准则,对暗访设定了六大“禁区”,分别是国家机密、司法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法庭审判。对此,我们在调查报道的选题上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在采访中还是要高度重视的。

记者的基本任务

1、采写新闻(天职)

2、向领导机关和编辑部反映情况(内参)

3、群众工作 A通讯员工作 B了解群众要求和反映 C组稿约稿 D群众采访

记者的条件

黄远生:四能――能想、能走、能听、能写

邵飘萍:品性、知识与经验、身体健康

邹韬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1、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2、要有较强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思想修养和政策水平

3、要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4、要有广博的知识

5、要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6、要有新闻职业道德修养

记者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代替广大的民众前往事情发生的现场,或是接触新闻事件的当事人,并将事情的真相及其代表的意义,透过报导呈现于大众媒体之上,协助媒体达成守望、教育、讨论、娱乐等功能。由于记者拥有阅听人赋予的权力,所以也被冠以“无冕王”的雅称。

一般而言,记者主要在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杂志社、通讯社等机构工作。网络出现之后,也有部分记者替网络媒体(网络报)或专业网站工作。许多政府机关、社团内,也有编制内的记者。还有不在固定媒体工作的记者,一般称为“自由撰稿”或“自由记者”,接受媒体委托或靠投稿维持生计。

记者的表现方式可以分为报导、专题、调查采访、专访、精确报导等等。但记者的稿件、照片、影带等,通常还要经过编辑台的处理。

记者的分类

新闻记者按工作性质分为文字记者、摄影记者、广播记者、电视记者、网络记者;

按报道内容分为政治记者、军事记者、经济记者、文教记者、科技记者、体育记者等;

按地区分为本地记者、驻外记者、特派记者等。新闻机构为了专题采访报道或专门地区、部门的采访报道,还聘请编制以外的特约记者。

中国新闻记者的职务序列,分助理记者、记者、主任记者、高级记者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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