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记者在报道新闻中,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可以持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互联网、信函、短信、电话或者亲自向记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新闻出版局投诉,如果给造成人造成伤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投诉时,主要是证据,如果证据不充分,将不能投诉成功,反给自己带来不利。
起诉法院,可以起诉该记者所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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